【陳同佳案】藥物、酒精影響情緒 情緒影響性衝動和行為
陳同佳案,於2018年2月8日至17日期間,與死者兩人結伴到台灣旅遊,期間曾因收拾行李問題爭執,爭執後有發生性行為。於2月17日凌晨2時再次爭吵,根據被告的警誡供辭,他承認已於前年12月得知死者懷孕,爭吵時死者告訴他腹中胎兒的經手人是前男友,被告更看到一段死者與陌生男子性交的影片。被告說自己在激動的情緒下將死者的頭撞向牆壁,又用雙手從後方以手臂圈繞頸部勒死者,期後二人在地上糾纏約10分鐘後,直至死者死亡。
陳同佳案發生經過
陳同佳將屍體裝入粉紅色的行李箱後,仍在旅店房間內睡覺至2月17日早上,在旅店丟掉死者的個人物品後,帶同藏有屍體的行李箱離開酒店,乘搭捷運到竹圍站,並棄屍在竹圍站外一個公園的草叢內,再離境回香港。
陳同佳於中國深圳出生,在台灣殺人,在香港因四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稱「洗黑錢罪」)判處入獄合共29個月,並於前天2019年10月23日刑滿獲釋。香港政府因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中國大陸及台灣納入移交逃犯的目的地,因而引起這幾個月的「反送中」大規模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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