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是本港最常見的女性癌症,亦是本港女性致命癌症的第三位。過去10年,乳癌的年齡標準化發病率和年齡標準化死亡率均有所上升。乳癌的早期發現至關重要,有助大大提高治療效果和存活率。衞生署由2025年6月10日推出第二階段的乳癌篩查先導計劃,想知道新一個階段的申請方法、資格、指定診所名單、費用、網站等相關資訊,立即看內文!
註1:如有家族乳癌或卵巢癌病史的婦女,則可按家族中最年輕的確診年齡提早十年開始篩查(但不早於30歲),即 (i) 如家族中最年輕的確診年齡等於或少於40歲,則合資格篩查的婦女可最早於30歲起進行篩查; (ii) 如家族中最年輕的確診年齡為41歲,合資格篩查的婦女則應按確診年齡提早十年(即最早可於31歲)開始篩查。 2:直系女性親屬是指母親、姊妹或女兒 3:旁系女性親屬是指父或母的姊妹、(外)祖母、(外)孫女、侄女、外甥女、同母異父或同父異母的姊妹
Text:F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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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資訊只供參考,一切以政府最新公布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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